女子带30个套强迫男子与其发生关系?我要玩一整夜
在当下,结交网友早就不是什么稀奇事,但却有人打起了“网友”的主意。浙江杭州有这么一则奇葩新闻,女子约男网友见面,发生关系后想一起过夜,最后结局竟让人目瞪口呆。起先,女子通过社交软件认识了男子小黄。
闲聊过后,女子突然开门见山的说:“自己可以提供上门服务”
怕对方不理解,女子又强调,就是你想的那个“特殊服务”漫漫长夜,经不住对面的诱惑,小黄也起了别样的心思,选择了“2000元两、三个小时的套餐”
达成协议后,小黄给对面发去了酒店地址。当晚11点,女子来到小黄的房间,进行了不可描述的服务。
完事后,女子觉得小黄人不错,提出了加时的邀请,想让对方包夜。
没成想发泄完欲望的小黄翻脸不认人,开始赶人走,甚至说到“给我立即滚出去”。这样粗鲁的言语让女子感觉很不舒服,不同意就算了怎么口出恶言,一气之下便报了警。
凌晨3点多,值班民警接到报警电话,听到女子声称“对方不肯多付钱,希望为其主持公道”。女子遮遮掩掩的描述令民警觉得事情不简单,抵达现场后果然不对劲。
女方坚称少收钱了,责怪对方不肯和自己玩到底,男方强调“她想敲诈”
视察了现场的民警,已经对发生的事情一目了然,便将两人带回调查。在民警的审问下,两人承认了卖淫嫖娼的事实。更让人震惊的是,在搜查女子随身物品时,在其包中发现了30多个套。由此可见,女子早就做好了“充足”的准备。
最终,两人受到了被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。
很多网友纷纷把这则新闻视作笑料,但笑过之后还是想强调“卖淫嫖娼”在我国是违法的。
太多例子证明,管不住下半身,被欲望占上风的下场,好不到哪去。甚至还有搭上下半辈子,在铁窗中悔不当初的。
前段时间,就发生过一起经典的案例。“95后已婚小伙网络约人,特殊交易致人死亡”通过附近的人,小伙添加了女子“史某”,目的就是为了约pao。凑巧的是,史某也抱有一样的心思,唯一的不同是要“花钱”才能约。
两人经过一番协商,最终定下了规矩:“史某给男子家里打扫卫生,并发生关系,可以获得600元的报酬”
初次见面直奔主题难免有些尴尬,于是两人喝酒助兴,气氛到了才开始“办事”。本以为能圆满收场的男子,在酒醒后发现妻子拉黑了自己。意识到不对劲,慌忙之中为了“毁灭出轨的证据”,男子竟将还在昏睡的史某移动到了楼道。之后忙着去找妻子的小伙,将史某完全抛在脑后。直到第二天清晨,有人发现了史某,但为时已晚。
经诊断,史某因处于低温时间过长,被活活冻死了。最终,男子因过失杀人,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6个月。事件中的男子对妻子不忠,犯下了嫖娼罪、杀人罪,付出了应有的代价。
寻求刺激也好发泄欲望也罢,嫖娼就是违法,没有任何借口。
真正的你情我愿,不会发生在身体与金钱的双重交易上。买东西还有可能后悔呢,更何况牵扯到身心。再者这种交易背后,永远是弊大于利。
先不说可能遇上仙人跳,偷鸡不成蚀把米,不仅被骗钱还有可能被拘留。更会面对性病的传染,女性被动成为剥削对象,背后还有一系列的灰色地带。
在暴利面前,人心可以黑得发亮。贩卖、监禁女孩,让她们签下“卖身契”,提供特殊服务的新闻,我们多多少少都见过。在利益驱动下,卖淫嫖娼不单单是有伤风化,更应是全民抵制的违法行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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